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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工作
江西省散预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企业内部试验室能力建设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散预办: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质量管理规程》,加强全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江西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内部试验室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行业企业继续推进内部试验室能力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级散预办应按照全覆盖和长效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所辖企业内部试验室能力建设,按照《江西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内部试验室管理办法》要求,督促企业完善内部试验室的建设,不断提高检试验能力和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职责

      1、企业内部试验室能力建设评审工作分为初审、现场评审(含能力验证)二个阶段。省散预办负责统筹推进企业内部试验室能力建设组织工作;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散预办负责初审和协调处理现场评审中出现的问题;委托省散预协会负责现场评审环节的组织落实和评审报告的审核整理,以及评审结果的汇总和上报。

      2、评审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组成人员由省散预办从专家库中选取,持证上岗,一般不少于3人。评审组应对受评试验室出具评审报告,并负责对评审中提出的整改项进行跟踪验证。

      三、工作要求

       1、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散预办负责申报企业的初审工作,重点核查企业内部试验室的必检项目(必备的设备仪器及检测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并将初审合格企业的申报材料(由申报企业从江西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信息网WWW.JXBC.COM.CN下载)上报省散预办。

       2、省散预办收取申报材料后按照区域划分原则,委托省散预协会组织评审组负责现场评审阶段的具体工作。

       3、省散预协会应组织专家加大对企业的服务力度,积极配合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散预办对申报企业进行前期辅导,同时应加强企业质量控制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的检试验能力。

       4、被评审企业应认真对待评审,为现场评审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如实向评审组提供评审所需的文件、记录和相关资料等。

      各级散预办应高度重视企业内部试验室能力建设,作为行业管理工作进行长期监管,为企业的绿色生产和星级评价打好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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