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江西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协会官方网站
协会工作
宜春市工信局举行《宜春市中心城区机制砂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

2019年12月31日上午,宜春市工信局在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宜春市中心城区机制砂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宜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毅就《宜春市中心城区机制砂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进行新闻发布。宜春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谢聪回答了记者提问。中国经济导报、经济晚报、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江西商报、宜春日报、江西网络电视台、宜春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参加。

据介绍,《宜春市中心城区机制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工信部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机制砂推广应用的意见》文件精神,由宜春市工信局代拟形成初稿,并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和袁州区人民政府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经市政府同意,最终形成了由市工信局牵头制定,十二个市直部门联合印发的全省首个机制砂管理办法。

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坚持顶层设计,注重本土实际。《暂行办法》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部委和省级部门的顶层设计方向和规划基调制定的,目的在于促进我市机制砂行业规范化,企业标准化,产品质量合格化。同时注重宜春本土实际,将政策本土化,特别关切河砂保障最困难、最迫切的市中心城区,并按照江西最新制定的的地标《工业与民用建筑机制砂生产应用技术规程》来规范企业的工艺、设备、技术等方面。

二是加强事中监督,严格事后监管。《暂行办法》积极响应国家“放、管、服”要求简化审批程序,引导、鼓励企业投资机制砂产业,对机制砂产业投资不设前置审批条件。同时加强对机制砂企业的产品质量、环保安全、试验检测等内容的具化规定,加强事中对企业筹建过程的业务指导,在环保工艺、技术设备等痛点、难点问题上全程监督,严抓对企业产品质量的事后监管,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三是围绕企业监管,统筹产业协同。对机制砂行业的管理主要围绕企业进行,对机制砂企业的监管则从试验室开始,《暂行办法》严格要求机制砂企业按照《产品质量法》对机制砂产品进行批次检测,并出具批次产品检测证书,把机制砂产品真正意义上纳入工业产品管理。同时统筹产业协同监管,将机制砂产品下游销售端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纳入监管,下游企业购买上游机制砂产品必须查验留存产品检测证书,形成“产销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倒逼非法机制砂企业的生存空间,结束机制砂产业“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发展态势。

 

来源:宜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更多>>